按照《关于在全区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方案》(周法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2021年8月底前,全区所有行政村居均需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1名“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淄明律师作为区司法局组建的讲师团的成员,对参训人员进行基本法律常识以及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培训。 针对农村多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林业产权、土地承包转让、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产权、婚姻家庭、赡养抚养、财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淄明所律师采取以案释法、法条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讲课。
淄明所律师们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加强基层法治宣传,为深入推进全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贡献力量。
报道:任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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