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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明律师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1957

12月份是“宪法宣传月”,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在宪法宣传月积极配合上级主观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活动。

2021年12月15日,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刘娇律师在丝绸路米河社区开展了“学习宪法”的法治讲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2014年11月1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本次法治讲座刘律师从宪法的历史演变、宪法的地位、宪法的内容、宪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讲解,并且,刘律师重点强调了设立宪法日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立宪法日对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的教育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编写:刘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