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王懿宣和实习律师杨鹏煦受邀参加了淄博市信访局组织的听证会,对一起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案件进行了审议。听证会由市信访局接访科蒋科长主持,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案件涉及郑某房屋墙体被破坏及物品转移问题,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建议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郑某无异议,但其父亲郑某某对此决定有异议并多次提出信访。
在听证会上,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详细陈述了案件调查过程和不予立案的理由。王懿宣律师和杨鹏煦实习律师作为听证员,基于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公安机关的决定进行了专业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经过讨论,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公安机关的决定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通过参与此次听证会,展现了我们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公正的执着追求。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编写:杨鹏煦)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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