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认定了房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呢?
淄明律师谈到,夫妻财产的约定,事实上可能使婚前财产较少一方成为双方财产的共有人或无偿取得了另一方财产。订约人约定一方婚前房屋婚后共有或者归一方所有,使得另一方婚后取得房屋共有权或者个人所有权。上海婚姻律师指出,夫妻财产约定与一般财产约定不同,其生效以夫妻身份的变动为条件,属于亲属法上的附随的行为,具有强烈的身份性,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在订约人之间,婚姻关系成立前,夫妻财产约定不发生效力,不发生撤销问题;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关系之间尊重订约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须履行物权变动就当然发生物权变动结果,山东淄明律师提示,既然夫妻一方已当然享有共有权或者所有权,也就不会发生撤销的问题。
所以,在夫妻财产约定中,谢青柯律师认为不能简单地适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撤销权的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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