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行业资讯

手 机:15762824226
热线电话:0533-6866616
热线电话:0533-6182069

淄明律师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1 点击:1869

2021年12月1日,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刘娇律师在王村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讲座,刘律师采取了课堂互动的方式进行生动讲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本次法治讲座刘律师主要从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形式,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展开讲解。通过案例讲解、课堂发问、主动思考的方式,让同学们参与到本次课程中,通过情景模拟的方式,让同学们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以及遭遇校园欺凌时应当如何自救。另外,刘律师还讲解了校园欺凌行为可能会构成的犯罪类型、犯罪对学生的未来影响等等教育同学们如何遵守法律。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同学们也纷纷表示要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遭遇校园欺凌及时寻求老师和警察的帮助,在被人被欺凌时,主动伸出援手,共同构建和谐校园!

淄明所将在2021年“宪法宣传周”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活动。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2014年11月1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编写:刘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