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宪法日,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时间为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活动主题是“以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淄明律所刘娇律师11月30日走进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该校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宣传活动。她从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个角度,结合鲜活的案例突出讲述了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该校学生的宪法意识、意识、规则意识、维权意识,得到师生好评!
淄明所将在2021年“宪法宣传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活动。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2014年11月1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定“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编写:任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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