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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利用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死亡事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2 点击:1634

 2023年的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周村区王村镇某村委会租用邹平市邢某的挖掘机在该村吊装树木植树时,因捆绑树木的绳索脱钩,大树从高空坠落将村民张某砸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挖掘机司机邢某逃离现场。该事故发生时,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为避免出现群体事件或其他不良事件发生,村委会领导积极协助受害人亲属处理亡者的善后事宜,使亡者入土为安。在多次联系挖掘机司机邢某,邢某不出面配合处理赔偿情况下,为避免受害人亲属因久拖不决容易引发过激行为。村委会领导与受害人亲属签订了赔偿协议书,该赔偿协议书交由村居法律顾问杨传磊律师进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时,杨律师审查认为该协议书在合同主体、赔偿数额、赔偿方式、违约责任、担保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挖掘机司机邢某不参与调解,不承担赔偿责任容易造成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也会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村委领导和杨律师多次联系邢某未果。



之后,经过与邢某所在村委领导一周多时间的协调和沟通后,对邢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案释法,用类似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邢某讲明不积极赔偿的严重后果和其挖掘机长期滞留在事故现场的不利因素,邢某幡然醒悟后同意赔偿。2023年3月19日星期日上午,经请示镇领导和司法所卢所长,杨传磊律师利用休息时间在村委办公室经过数小时的调解,终于做通了三方当事人的工作,签订了三方当事人的赔偿协议书,由挖掘机司机邢某先行支付给受害人亲属笔赔偿款,剩余款项将分批支付,避免了一起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各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