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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图”事小,侵权需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2 点击:90

“我们又被诉了”,近日,周村丝绸路某社区因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不规范用图,连续两次被起诉索赔。

作为该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郎先勇律师为社区代理了该两起著作权侵权赔偿纠纷案件,终通过律师的努力,积极参与调解,以较少的赔偿额,使该两案得以圆满解决。

用“图”事小,侵权需赔


社区、村居、企业等社会经营主体,注册运营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用于扩大宣传是当下社会经营主体宣传的常用方式。周村丝绸路某社区正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时,从网络上(如小红书)转载了“入伏插画”和“小满即安”等两幅未经授权的插图,以增加宣传画面的新颖性,被该两幅插图的著作权人分别进行了起诉和索赔。

 小小一张插图,会引来不必要的诉讼和赔偿。这足以引起我们对著作权保护的重视:1、著作权保护范围覆盖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作品,未经权利人许可的复制、传播行为,即便未用于商业盈利,也可能构成侵权;涉案的两张插图,均是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后,权利人才进行了权利登记进而维权的。2、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账号等新媒体平台,已成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高发场景。也逐渐成为著作权人维权索赔的主战场,这提醒我们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者需有较强的著作权权利意识。 既不能侵权,又防止被恶意索赔。 3、一旦发生侵权索赔,应积极应对,查明原因,借助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法律知识,通过调解等方式迅速解决纠纷,以减少诉讼成本和负面影响。

小小一张插图,引来多次诉讼纠纷,这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

 

 

(编写:郎先勇)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