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XX公司、任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罪不起诉案
【案情简介】
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任XX所在单位山东XX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考虑到企业核算成本,从部分个体户及私企处采购了部分施工材料,当时未取得,后因公司需要向发包方业务对象开具销项,从淄博XX公司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作为公司进项税来抵扣。
XX市公安局XX分局在侦查淄博XX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案中发现此案线索,该分局于2023年2月立案进行侦查,并对企业实控人采取强制措施。经侦查查明:2022年1月,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嫌疑人支付十余万元购票费,采用走假账、资金空转的方式,通过山东XX公司从淄博XX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价税合计近400万元,犯罪嫌疑人任XX用虚开增值税专用抵扣税款40万余元。2024年1月,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任XX、山东XX公司委托淄明律师辩护。
【涉案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XX公司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实缴资本3000万元,公司现有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近几年来企业一直服务于地方及交通等主管部门,主要经营业务为公路工程施工。历年来,公司对扶贫道路工程、集中攻坚道路工程、美丽乡村建设道路工程、交通道路改造养护等项目积极承担。
公司现有固定工作人员40余人,参与施工的劳动力600余人,目前公司仍在不断扩大产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2023年企业全年实现产值5000多万元,税收300多万元。2024年初,企业与多家国企央企洽谈合作,已达成初步共识,预计产值1亿多元,实现税收约6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约900人。
公司属于典型的家族企业,企业的经营发展决策,客户的联络和维护,员工的招聘与选拔,都依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任XX。若公司及任XX被刑事诉讼追责,该企业将会面临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局面,几乎等同于宣告企业“死刑”。
【如何挽救山东XX公司?】
山东XX公司、任XX被定性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罪,但是公司一旦有违法犯罪记录,意味着将退出市场,继而停业破产,大量的员工面临失业的风险,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公司涉案后,在行业内的商业信用严重受损,以前合作过的单位,陆续与之解除了合作关系,原有业务持续流失,在新项目的招投标中也连续失利,只能依靠变卖个人财产维持运转,公司因本案不仅面临法律处罚,更面临生存困难。
如何让企业“活下来”是本案的难点。 “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不应该是办案机关的初衷。本案办理之时,恰逢2024年全国检察长和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议均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性,在刑事领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在刑事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辩护人抓住有利时机,提出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同时也要立足发展大局大势,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让企业有一个获得‘重生’、重新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这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承办律师以此为突破口,研究商讨出两套方案:一是引导企业主动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促使企业自我整改,积极向承办检察官申请企业合规整改,让企业“活下来”“留的住”“经营好”。二是真诚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申请按照现行刑事司法政策规定,对公司及犯罪嫌疑人任XX及涉案企业作不起诉决定。
【律师代理思路】
精心准备合规申请书 辩护律师从公司基本情况、分析犯罪成因、犯罪后的态度及做法、合规必要性及可行性几个方面精心准备了相关材料,与检察官数次见面沟通,争取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得到终局的合法处理结果。限于篇幅,笔者仅对主要提纲列举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概述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关系等) 2.企业的荣誉、商誉、技术、品牌等情况 (从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企业既往诚信和行业评价,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方面,对企业发展能力的基本判断) 3.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从企业近三年财务运行情况,纳税情况,吸引社会劳动就业情况,参与救灾救险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陈述) 二、涉嫌犯罪经过及成因分析 1.主要犯罪事实 (简要陈述涉案的基本事实。对罪的行为进行客观的陈述,对犯罪的后果处理进行陈述,对到案过程的陈述) 2.犯罪主观方面的剖析 (对为何涉及嫌犯罪的动因、目的等主观动机进行剖析。) 3.犯罪客观方面的剖析 (对为何会走向犯罪道路的客观原因的分析,注意分析涉案违法犯罪行为与企业经营管理中内部控制的缺陷、合规风险的识别能力欠缺等方面的认识和分析) 三、案发之后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对到案后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主动性进行陈述,对认罪认罚的态度,对自首、立功的表现等进行陈述) 四、企业合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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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意见提纲 一、本案存在与第三方的交易,对嫌疑人任XX及其公司刑事处理时,应充分考虑,与典型虚开犯罪行为予以区分。 增值税是对交易的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它的征收有两个前提,一是交易真实,二是交易有增值。因此企业在销售环节应纳税额为真实的销项税额减去真实的进项税额的差额。 本案嫌疑人任XX所在单位山东XX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沥青施工材料从个体户处购买,未开具,导致此后与发包方项目结算时候需要开具销项,而无法“抵扣”的状况。 因此,本案在处理时,应当与典型的虚开,即完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相区别。 二、对于嫌疑人及企业案件处理时,必须考虑的从宽情节。 1、自首 任XX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 2、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案发后,任XX向办案的侦查机关缴纳了全部所得40万余元。 3、积极接受税务机关处理补交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等 案发后,在律师建议下,任XX及山东XX公司主动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又依法缴纳了全部税款、滞纳金等。 4、一贯表现较好,无前科劣迹。 任XX及其公司此前表现较好,无犯罪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公司还属于当地明星企业,其实际控制人多次进行公益捐款,抗疫期间表现优异。 5、悔罪态度真诚,认罪认罚。 任XX及企业归案后,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严重性,悔罪态度真诚,并向办案机关表示认罪认罚。 三、按照现行刑事司法政策规定,对于嫌疑人及所在公司做不起诉决定。 1、涉案税款数额未达到刑法规定“数额较大”情形。 根据《起诉意见书》内容,本案涉案税款金额为40万余元。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尚未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情形。 2、本案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根据2024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精神,结合本案案情,本案宜认定为情节轻微行为。 3、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单位不起诉。 审查起诉时对实体企业涉税犯罪区分情况,做到当宽则宽,对本案这样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因有关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实施的犯罪,尽可能给予企业合规整改机会,对于能够通过合规整改、挽回税款损失的,依法从宽处理,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涉案的山东XX公司作为一家经营了20余年的工程施工企业,长期在解决就业、服务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从未放松过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控,却在税务问题中因一时逐利和对法律的忽视和侥幸心理,走上了违法道路。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营企业“严管厚爱”的政策措施,防止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体现我国刑法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到公司能够持续经营,还能够为社会、为所在区域经济做出一份贡献,请根据本案事实和刑事司法政策规定的精神,使嫌疑人及其企业有弥补经营管理的不足之处的机会,避免再违法犯罪,请给予涉案人员、单位宽大处理。 |
【案件结果】
2024年9月,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山东XX公司、任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缴税款、滞纳金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山东XX公司、任XX酌定不起诉。对在侦查过程中扣押的款项应当解除扣押。
【典型意义】
淄明律师作为涉案企业以及任XX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多次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对本案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犯罪情节进行分析,发现涉案企业在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组织架构、涉税内控制度等方面均存在漏洞。辩护人提出的企业合规整改以获取不起诉宽大处理的代理方案具有典型意义。一方面,涉案企业就此次犯罪成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补自身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等,促进涉案企业日后合规守法经营,避免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可以警示行业内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日后遵纪守法。
(编写:宁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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